潮州市就业见习补贴办理指南

导语 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-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潮州市用人单位可享就业见习补贴,办理流程详见正文。

  潮州市就业见习补贴

  一、补贴条件:

  1、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-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。

  2、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。

  二、补贴对象:

 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(劳务派遣单位除外)。

  三、补贴标准:

  每人每月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。

  四、补贴期限:最长不超过12个月。

  五、应提交材料(申请人):

  1、见习协议书;

  2、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(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);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明细账(单);

  3、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(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不提供)。

  六、申请程序:

  1、补贴对象应于见习结束之日(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)起1年内,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。

  2、2021年12月31日前,见习期未满即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,可申请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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